套餐详情

司法亲子鉴定

2699¥2799

3099¥3499

3999¥4599

4999¥5799

泡泡基因提供司法亲子鉴定司法、上户口、隐私匿名、孕期胎儿亲子鉴定及基因检测服务,司法亲子鉴定位于,司法亲子鉴定预约电话联系:400675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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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立减180元
  • 检测流程

    1. 1.预约时间:为了能成功提交订单,检测前1个工作日15:00前预订,请尽早预订。
    2. 2.检测时间:调用对应机构的检测时间
    3. 3.检测地点:调用对应机构检测地址
    4. 4.检测凭证:检测当天凭借预约信息,现场出示有效证件即可检测,无需缴纳其他费用(现场加项或快递报告除外)
    5. 4.注意事项:当您预约套餐时,即表示接受检测的所有项目。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检测套餐中的项目,网站将不予退款处理。

    注意事项

    1. 1.毛发样本采集方法:用手抓住距离毛发根部,迅速拔下3-5根毛发(毛发末端可以看到清晰的毛囊,即毛发根部白色物质)。
    2. 2.口腔拭子样本采集方法:将棉签在口腔内壁两侧反复摩擦10次,每人提取3根棉签,将成功采样的棉签自然阴干后包于纸巾内,再装入相应的信封中。
    3. 3.血痕样本采集方法:用酒精棉球擦拭被采样人指尖(建议选择无名指,疼痛感轻),待手指自然晾干后,用采血针轻刺指尖皮肤表面。待血液流出时,用准备好的纸巾或采集卡轻轻擦拭,在其表面留下3-4个如黄豆大小的血迹即可。

套餐详情(4个)

套餐名称 指导价 现价
3人亲子鉴定 7天出结果 ¥ 2799 ¥ 2699
3人亲子鉴定 3天出结果 ¥ 3499 ¥ 3099
3人亲子鉴定 1天出结果 ¥ 4599 ¥ 3999
3人亲子鉴定 3小时出结果 ¥ 5799 ¥ 4999

检测样本

血斑

鉴定周期

套餐介绍

司法亲子鉴定手续

检测者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成年检测者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司法亲子鉴定血液样本采集方法:

1,建议您在专业的医护人员帮助下或在亲子鉴定中心专业的采样人员帮助下,抽取1-2毫升静脉血(指尖血亦可),装入EDTA抗凝管(不能用肝素)中;

2,将抗凝管装入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3,试管应密封完好,以防外漏。

亲子鉴定原理

判定亲生关系的理论依据是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按照这一规律,在配子细胞形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各自的配子细胞。精、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因此同对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鉴定结果如果符合该规律,则不排除亲生关系,若不符合,则排除亲生关系(变异情况除外)。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母、子关系是已知的,要求鉴定假设父和孩子是否亲生关系。此时首先从母、子基因型的对比中,可以确定孩子基因中可能来自父亲的基因(生父基因,OG)。

然后观察假设父亲的基因型,如果不具有生父基因,则可排除假设父与孩子的亲生关系。若假设父也具有生父基因,结果就不能排除假设父的亲生关系,假设某案例中母亲是FGA-22/23型,孩子为22/25型,从比较中可确定生父基因是FGA-25。此案中假设父1为FGA-22/24型;假设父2为24/25型。其中假设父1不具备生父基因25,故可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相比之下,假设父2因具有FGA-25,不排除与孩子有亲生关系。

亲子鉴定主要应用于以下用途

个人亲子鉴定的用途

怀疑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长得不像父母的,怀疑在医院抱错了,怀疑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怀孕不确定孩子父亲的)

司法亲子鉴定的用途

司法需求,比如上户口需要,移民需要,大官司,财产继承等等。

亲子鉴定人员分类

三联体:母-子(儿子或女儿,下同)-男三方均参加检验的情况。这样的鉴定为双亲检验。

真三联体:真实存在的母-子-父关系的三联体。

假三联体:不存在母-子-父关系的三联体。

其中被检验的男子称为假设父亲或被告父亲。如果父母均需要确定的,则称被检验的某男、某女为假设父亲和假设母亲,亦属于双亲检验。

二联体:当受检者为假设父亲或假设母亲和孩子二方时,称二联体。

单亲检验:只有父母一方的二联体的亲子鉴定。

反转亲子鉴定:指父母已确定,检验孩子是否为他们亲生的亲子鉴定,主要见于失踪者(活体、尸体)的身份确定。

亲子鉴定的适用范围

(一)离婚案件中常见的涉及亲子鉴定的情况:

1、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2、怀疑医院调错婴儿;

3、私下要求确认父子关系;

4、父母或子女要求,出国移民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

5、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或需要确认的;

6、子女虽多年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

7、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

(二)离婚案件中,男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的目的或原因主要有:

1、可以在处理婚姻纠纷中处于主动地位;

2、可以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不抚养小孩,有的甚至对以前抚养小孩的费用要求女方支付;

3、有的认为可以因此解除其小孩是否为其所生这一“心病”。

(三)离婚案件中,女方主动提出其婚内所生小孩不是其丈夫所生,若男方不予认可,女方即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其原因主要是:

1、是妻子要抚养小孩,且其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2、是妻子另有隐情,如该子女的亲生父亲为抚养小孩对其提出要求等;

3、在收养案件中,妻子怀疑丈夫所提出收养的孩子系其在外养下的“私生子”,企图通过合法的认领回家,故女方出于追究男方与该收养孩子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动机而申请亲子鉴定。

(四)其他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况:

1、未婚男女婚前恋爱同居法律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女方怀孕,男方不认账或怀疑自己的父亲身份,男方要求亲子鉴定;

2、已婚妇女与“第三者”或未婚妇女与已婚男子之间发生抚养费纠纷,女方怀孕,男方坚不认账,而产生诉讼,生下子女后,起诉要其承担抚养费,男方要求作亲子鉴定;

3、已婚妇女为继续与“第三者”保持通奸关系不成,提出子女是与“第三者”所生,要其承担抚养费,男方要求作亲子鉴定;

4、妇女与丈夫离婚后,告“第三者”称子女为其所生,要其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鉴定要求。